中規計量檢測(ce)有限公司根據甲方(下(xia)称“客(ke)戶”)委(wei)托,向客戶(hu)提供計量校準技術服務,並(bing)出具相應的證(zheng)书。除(chu)非(fei)雙方另有书面約定,本通用条款(kuan)作為委托報(bao)价單(合(he)同)的組(zu)成部分,中規(gui)計量與客戶均應遵守。
1、客戶根據中規(gui)計量要求,提(ti)供服務所(suo)必需的計量器具和有關资料,並保證全部资料(liao)真(zhen)實、完整、合法、有效,且(qie)不存在權屬争議、侵犯他人知识(shi)產權、泄露(lu)國家(jia)或商業秘密、侵犯他人權(quan)利(li)等問題。因計量器具或(huo)资料而引起(qi)的纠纷或賠偿等,由客戶自行负(fu)責處理並承(cheng)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偿。
2、客戶應(ying)提前书面通知中規計量與本合(he)同有關的、實际的、潜在的危(wei)害或(huo)危险(包括(kuo)但不限於存在辐射、有毒有(you)害、易燃易爆等(deng))。客戶(hu)需中規計量現場服務的(de),應采取一切必(bi)要的(de)保護措施,確保中規計量安(an)全(quan),因危害危险給中規計量造成的损失(shi)(包括但不限於医疗費用(yong)、工(gong)伤待遇、經濟賠偿等)由客戶承擔。
3、服(fu)務完成后,客(ke)戶如需要中規計(ji)量协助辦理計量器具快遞服務,客戶已充(chong)分考虑到快遞過程中可能发生的計量器(qi)具丢失、损坏及延误等風(feng)险並承擔相應的(de)風险后果。
4、服務過程(cheng)中如因客戶計量器具本(ben)身原因有故障或数據超差而需要中規計量維修的,客戶和中規(gui)計量雙方另行簽署維修合同。
5、客戶收到證书(shu)后如有(you)异議,需自收到證书之日起,於15個工作日内向中規計量提出异議並需退(tui)回中規(gui)計量證书全部原件。逾期未提出(chu)异議(yi)或未退回全部原件的,則視(shi)為客戶无(wu)异議。
6、確(que)需進入中規計量區域(yu)的客戶人員,應遵守(shou)中規(gui)計量的安全管理要求。客戶人員應(ying)對(dui)作業環境及中規計量提供的計量器具、工具等進行(xing)檢查,確認符合安全要求。服務開始,視為客戶人員已(yi)確認上(shang)述環境、計量器具(ju)均已符合安全要求且處於安全状態。對於客戶人員,中規計量將向客戶人員(yuan)表述工(gong)作範围、边界,告知進場人員带(dai)電(dian)計量器具、消防火警系統等安全注意事項。
7、客戶按合同約定及時(shi)足额向中規計量(liang)支付全部服務費用。客(ke)戶未能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項的,中規計量有權停止提供一切(qie)服務,並有權留置計量器具(ju)、證书及相關资(zi)料。
8、客戶對(dui)服務項(xiang)目有特殊要求的,應在服務開(kai)始前(qian)提出,中規(gui)計量有權審查其合(he)理性、合(he)法性,並根據實际情况決定是否接(jie)受该要求及調整服務的費用、周期。客戶如需使用特殊計量器具校準時,應提供相(xiang)應的計量器具及使用環(huan)境配合中規計量。
9、中(zhong)規計量提(ti)供的校準服務仅针對非強檢器具,客(ke)戶不得用校準替代強(qiang)檢。客戶在提出校準服務前應识別強檢器具(ju),強檢器具详见(jian)《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強製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(lu)》。
10、中規計量收到客戶提供(gong)的計量器具及有關资料后及時進行檢查,如发現存在(zai)故障、有误、量不足、损坏,或缺(que)少必要资(zi)料等,應及時通知(zhi)客戶,服務周期自(zi)中規計量收到全部符合中規計量計量校準要求的計量器(qi)具及相關资料起開始計算,中規計量不(bu)承擔周期延误責(ze)任。
11、中規計量確保合同中所有項目均以合法的程序進行,提供的服務質量满足所參(can)照(zhao)的計量檢定規程、校(xiao)準規範及其他(ta)約定的技術依據,数據(ju)科學、公正、準確,並就服務的有關(guan)内(nei)容,接(jie)受客戶咨詢。中規計量(liang)不對服務期間相(xiang)關法律、法(fa)規、指(zhi)令及標準发生變更而导致的結果负責(ze)。
12、因无法预见(jian)的意外事由(包括(kuo)但不限於現有技術无法實現、行政(zheng)管製(zhi)、服務計量器(qi)具发生故障等)导致无法及時、準確(que)地完成相關服務的(de),中規計量應及時通知客(ke)戶,通知客戶后中規計量對此(ci)不承擔(dan)責任。
13、中規計量出具的證书,仅(jin)對该計量器具负責。在任何情况下,中規計量的責任不超出對该計量器具所出具證书的(de)内(nei)容範围。客戶單方面(mian)修改出具的證书,或(huo)對(dui)出具的證书進行取舍,或违反委托目的(de)進(jin)行使用的,中規計量不(bu)承擔責任。
14、因服務可能對(dui)計量器具造成(cheng)破坏,以及計量器具本身(shen)存在問(wen)題的,中規計量不(bu)承擔責任。若服務不需破坏(huai),因中規計量過错造成客戶計量器具(ju)损(sun)坏的,中規計(ji)量將根(gen)據計量器具损坏的具體情况,選擇承擔(dan)该計量器具合理的維修費用(yong)或合理的市場采購費用。
15、客戶如有服務項目需要分包服務,中規計量就(jiu)分包方的工作對客戶负責(ze)。但该分包方由客(ke)戶或法定機構指定或推荐的(de),中規計(ji)量不承擔相(xiang)應責任。
16、客戶提(ti)出复校要求時(shi),中規計量仅對原計量器具(ju)按照原服務方法進行复校,非中(zhong)規(gui)計量原因导致复校的,客戶應支(zhi)付复校費用(yong)。如需采用(yong)新器具或提出新方法、新標準的,則視(shi)作客戶新的(de)委托申請,產生的費(fei)用客戶另行支付(fu)。
17、以下(xia)情况,中(zhong)規計量(liang)不接受复校,且客戶仍需支付原(yuan)服務(wu)費用:
(1)原計量器具已被取回;
(2)不(bu)可重复計量校準的(de)項目。
18、如因中規計量原因(yin)造成(cheng)客戶實际损失的, 中規計量根據(ju)客戶的直接损(sun)失情况,承擔不高於(yu)計量校準費用的賠偿責任。
19、雙方(fang)均不得有损於對方的財產、名誉、形象等利益,給一(yi)方造成损失的,另一方需承擔相應的責任(ren)。
中規計量與客戶均應為(wei)合作過程中掌握的對方(fang)環境状况、產品技術(shu)、生(sheng)產工藝(yi)、客戶资料(liao)、商業情報等秘(mi)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(wu)。未經(jing)對(dui)方书面許可,任何一(yi)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關(guan)内容,否則由违約方(fang)依法(fa)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中規(gui)計量與客戶均不得通過贿赂、暗示(shi)、索要或接(jie)受各(ge)種形式的回扣、紅包、有价證券、貴(gui)重物品、禮金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等(deng)方(fang)式影響或企圖影響技術服務結果。如(ru)发現任(ren)何一方存在上述行為,守約方應及(ji)時向违(wei)約方反映;如經反映行為(wei)仍然(ran)存在,守約方有權要求违約方賠偿包括预期利润(run)损失(shi)、員工辞(ci)退賠偿、員工招聘支出等全部(bu)损失(shi),如涉嫌犯罪的(de),有權移送(song)司法(fa)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中規計量聯系方式:
電話:0371-55294542 郵箱:info.oi@mengdaa.com
地址: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发區金盏街16號億達科技新城9幢
四、生效日期
本服務通用条(tiao)款自(zi)2021年8月1日起生效。